【入稟追款】卓悅創辦人夫婦被指租舖位涉賺差價 卓悅入稟追討逾4124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30 16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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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悅主席葉俊亨。(資料圖片)

連鎖化妝品店卓悅創辦人夫婦等人及其關聯公司,被指涉替卓悅化妝於深圳租賃商場舖位時,以較高價錢租賃,導致卓悅於5年間多付逾4,124萬,遂入稟要求葉氏夫婦等人及關聯公司作出賠償。

原告Bonjour Group Limited,為卓悅化妝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(下稱卓悅化妝)實益擁有人;答辯人為葉俊亨及其妻鍾佩雲、葉的胞弟葉國利、雅明有限公司及名峰發展集團有限公司。

入稟狀指,葉俊亨與鍾佩雲為卓悅化妝創辦人,2014年至2020年3人均為卓悅化妝董事,兩答辯公司均由3名答辯人操控。

入稟狀指,2014年卓悅化妝與雅明簽訂協議,以月租逾83萬元人民幣租賃深圳中英街廣場商場1樓舖位,為期3年,及至2016年租金升至逾92萬元人民幣,而卓悅化妝於2014至2017年間共付逾3,488萬港元。及後卓悅化妝與名峰簽訂補充協議,租約延至2021年,月租為逾92萬元人民幣,截至2019年,卓悅化妝共付逾2,094萬港元。

入稟狀指,卓悅化妝授權代表到商場視察時,得知葉氏3人向舖位擁有人以月租約20萬至30萬元人民幣租賃有關舖位後,再以較高價錢轉租予卓悅化妝,因此導致卓悅多年來多付租金。

原告於入稟狀指,答辯人唆使卓悅化妝以較高價錢租賃舖位,從中獲取差價,違反董事授信責任,令卓悅化妝蒙受損失,故要求答辯人就此作出賠償及交出帳目,或賠償逾4,124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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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